各位2017、2018、2019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12〕92号),经过评审准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17、2018、2019级本科生2019-2020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21日下午16点,如确需修改评审结果,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纸质佐证材料递交审核认定。望每位参评的学生认真核对本人的评价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变更修改。
联系人:曾瑞让老师
联系电话:17858936350|656350
博彩导航 学工办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