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经过评审准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辅导员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非学业因素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25日下午16点,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望每位参评的学生认真核对本人的评价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变更修改。
联系人:吴益老师
联系电话:620283
邮箱:wuyi@bocaizhan.net
海运学院学工办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