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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寻访共和国同龄人”2019年宁波大学“红色印迹”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更新时间:2019-11-26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党员社会实践工作成效,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做好“寻访共和国同龄人”2019年宁波大学“红色印迹”活动总结,推动交流实践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激励和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校党委组织部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评比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一)社会实践总结材料上交:各实践小分队,根据之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寻访共和国同龄人”2019年宁波大学“红色印迹”党员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总结材料(附社会实践经费使用清单一份)98日前电子版上交组织部,联系人:孙文静,超大附件请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社会实践成果宣讲:根据社会实践寻访内容,现决定组建宁波大学“寻访共和国同龄人”党员社会实践主题宣讲团7个,请各学院配合收集整理社会实践相关材料,推荐宣讲团成员,打磨制作主题党课宣讲课件、讲稿和视频。宣讲团面向各学院党校、团校和主题党日活动进行预约。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二、先进评比

1.党员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评选对象:各学院组建的党员社会实践团队

2)评选名额和规则:党员社会实践设校级优秀团队10个,根据各单位社会实践开展情况、总结情况,开展现场答辩评选,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建议展示形式丰富多样,能够展现团队实践特色。

3)评比条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团队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能够做好过程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能够充分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

4)时间安排:91212点前,参评队伍上交申报材料至组织部,具体包括申报表(附件1)、活动情况总结(一份 2000)、活动图片(10张,文件名以活动内容命名,大于3M)、新闻报道、主题DV或微视频及相关材料 916-18期间,择期举办评审,并公示。

2.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参加者。

2)评比名额和规则:由各学院推荐产生,人数不超过社会实践团队(含指导老师、领队)人数的20%,获评优秀团队的队伍可以推荐30%

3)评比条件: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

4)时间安排: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经学院汇总后于920日上午10前上交纸质和电子稿到组织部;923-25,组织部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孙文静:57838488824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寻访共和国同龄人”2019年宁波大学“红色印迹”党员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2“寻访共和国同龄人”2019年宁波大学“红色印迹”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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