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断提升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员教育管理有效衔接,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各学院党组织要关注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分类管理,妥善处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于已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应加强跟踪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转接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每个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杜绝新产生“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对受疫情影响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应安排专人与他们保持联系,组织他们利用网络等手段参加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及时完成转正程序,落实就业单位后,及时按要求转出组织关系。
2.通过党员系统转往浙江省内的,要确保对方党组织及时完成网上接收;转往其他省的,各学院要及时回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在党员系统录入回执信息。各学院应在9月底前收齐介绍信回执并存档。2020届毕业生党员关系最终落实情况和回执情况请在《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1)上备注,该表纸质和电子更新版于9月30日前上交至组织部。
二、做好新进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新入职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新入职教职工党员到各单位报到后,各二级党组织应安排专人(必须是党员)核查党员档案并采集信息(查档时间由组织部统一进行预约安排),确认党员档案符合转入要求后,填写《宁波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情况反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组织部。
2.经组织部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将统一在全国党员系统进行审核接收;省外转入的教工党员介绍信回执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开具,并负责回传。
3.学校组织部网上审核通过的新入职教工党员,二级党组织应及时完成网上接收,并将其编入相关支部,纳入组织管理,同时在系统内将该党员信息补充完整。
(二)2020级新入学学生党员关系转接
1.9月25日前,各学院应排摸新入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情况,安排专人核查学生党员档案相关材料(含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材料等)并采集信息。核查时,根据《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流程检查表》(附件3)核查填写新生党员相关发展流程,若发现党员档案缺失和党员发展程序存在问题,及时联系党员原单位进行反馈处理。核查结束后,各学院将每位新生党员的《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流程检查表》(附件2),复印上交组织部备案,另汇总填写《宁波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情况反馈表》上交组织部。
2.9月30日前,各学院集中到组织部进行党员系统审核接收和录入工作,针对省外转入同学统一开具介绍信回执,各学院负责将回执进行回传;学院在党员系统接收新生党员关系后,将其编入相关支部,同时在系统内将该党员信息补充完整。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党员解决转接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联系人:孙文静,888245,[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附件2:宁波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情况反馈表
附件3: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流程检查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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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流程检查表.doc】已下载4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