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91号)的要求,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与大一新生的导师分配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进度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师生互选阶段(11月11日-11月17日)
1.班级组织学生(除2023级新生)登录本科生导师制平台管理系统对前任导师作评价、完善个人信息,并选择本学年导师、填报相应志愿;学院督促学生做好个人信息完善工作,便于后期导师联系学生。
2.学院组织导师在第一志愿学生名单中选择部分学生作为指导对象,可选学生比例不超过其需求数的一半。导师选学生的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逾期则进入系统自动匹配程序。
(二)师生匹配阶段(11月18日-11月21日)
1.师生互选匹配成功后,校级管理员作匹配测试,完成其他学生与导师剩余名额的系统自动匹配;
2.学校公布匹配结果,学院受理个别学生的分配调整申请,在系统上直接操作,由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
(三)师生见面及阶段性总结
1.学院将组织开展或发动促成多种形式的师生见面会,促进师生交流;
2.学院将调研本次导师制工作,总结本院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
二、“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注意事项
1.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主要面向2022级及以上学生,2023级新生由学院分配指定,学生无需操作。
2.本科生导师制系统已全部迁移至网上办事大厅,师生互选及匹配工作均在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平台(//daoshi.bocaizhan.net或访问“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导师制”)内操作进行,不再受理线下操作;
3.为防止滑档,学生选导师填志愿时应尽量选足五个志愿;学生可跨院选导师,在师生互选匹配成功后,系统将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剩余名额作自动匹配,但优先满足选择前任导师的第一志愿以及同一学院、专业相近的第一志愿。
4.同学们可结合自己特点、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创业实践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导师,例如大四学生可选择毕业论文导师,有科研项目的学生可选择项目指导老师等。
5.志愿填报阶段,建议学生使用chrome浏览器或IE9及以上内核版本浏览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益(学工办),海运南楼1216
李勇(教务办),海运南楼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