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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 师生互选及新生导师分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更新时间:2023-11-10

本科生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91号)的要求,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大一新生的导师分配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进度安排及相关要求

)师生互选阶段(1111-1117日)

1.班级组织学生(除2023级新生)登录本科生导师制平台管理系统对前任导师作评价、完善个人信息,并选择本学年导师、填报相应志愿;学院督促学生做好个人信息完善工作,便于后期导师联系学生。

2.学院组织导师在第一志愿学生名单中选择部分学生作为指导对象,可选学生比例不超过其需求数的一半。导师选学生的截止时间为1117,逾期则进入系统自动匹配程序。

)师生匹配阶段(1118-1121日)

1.师生互选匹配成功后,校级管理员作匹配测试,完成其他学生与导师剩余名额的系统自动匹配;

2.学校公布匹配结果,学院受理个别学生的分配调整申请,在系统上直接操作,由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

)师生见面及阶段性总结

1.学院组织开展或发动促成多种形式的师生见面会,促进师生交流;

2.学院调研本导师制工作,总结本院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

二、“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注意事项

1.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工作主要面向2022级及以上学生,2023级新生由学院分配指定,学生无需操作

2.本科生导师制系统已全部迁移至网上办事大厅,师生互选及匹配工作均在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平台(//daoshi.bocaizhan.net或访问“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导师制”)内操作进行,不再受理线下操作;

3.为防止滑档,学生选导师填志愿时应尽量选足五个志愿;学生可跨院选导师,在师生互选匹配成功后,系统将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剩余名额作自动匹配,但优先满足选择前任导师的第一志愿以及同一学院、专业相近的第一志愿。

4.同学们可结合自己特点、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创业实践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导师,例如大四学生可选择毕业论文导师,有科研项目的学生可选择项目指导老师等。

5.志愿填报阶段,建议学生使用chrome浏览器或IE9及以上内核版本浏览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益学工办),海运南楼1216

        李勇(教务),海运南楼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