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社科联各理事成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科联《关于做好宁波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专场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科联〔2013〕13号),我校将配合市社联做好2013年度宁波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专场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宁波新活力:创新、发展、服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动员全市社科工作者,聚焦学术前沿和宁波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整合理论研究资源,打造学术交流平台,活跃学术氛围,推动理论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
由我校教师任会长或挂靠于我校的相关市社科联所属的学术团体主办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或学术论坛等。承办的学术活动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条件
1.学术活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学术活动要有明确的专题。要围绕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宁波新活力:创新、发展、服务”这一主题,结合地域特色和学科特点确定专题;发挥学术团体特长,面向会员和相关部门、系统广泛征文;论文须紧扣相关主题,密切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创新性;会议形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要形成会议综述,归纳主要的学术观点。
3.学术活动征集的论文应报送校社科联秘书处备案,具体活动方案须提前一个月报校社科联秘书处,活动结束后10天内报送会议综述和论文集。
4.学术活动在2013年11月下旬-12月举办。
四、申报程序
申报的单位须详细填写《宁波市社科界学术年会学会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6日。申报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二份(一份在申报单位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另外一份空白)及电子版,报至校社科联秘书处(安中大楼305室)。申报表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
五、资助办法
1、根据宁波市社科联文件,学术活动主办单位与市社科院(社科联)签署开展活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如期完成学术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2、市社科院(社科联)根据学术活动的组织情况,分别给予1—2万元的资助。
3、资助经费在学术活动结束后一次性拨付。
联系人:梅迪森
联系电话:695875(短号),87600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宁波大学社科联合会秘书处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