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建设,强化科教支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以科研平台扶持经费的形式支持宁波大学开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相关问题研究,现向全校在职教师进行2014年海洋经济专项第三批研究项目招标。
一、项目设置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宁波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开展“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前期研究。
2、充分把握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原则,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原创性与应用性。要注重实证分析与应用对策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项目指南
按照宁波市发改委要求,本年度设置的重大、重点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重大、重点研究项目设置要求
1.申报人要紧扣项目指南,围绕重点研究内容开展研究。申报者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进行细化、具体的课题设计。
2. 研究项目组成员构成必须体现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的交叉性,应广泛吸纳省内外专家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研究项目。研究团队应主动与省内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合作研究。
3. 重大项目申报者需具备高级职称,组建研究团队校内参与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研究生)。重点项目组建研究团队校内参与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研究生)。
4.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已经完成的或在研课题内容和研究目标相同或类同。
5. 在研校级文科研究院项目及海洋经济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6、课题结题成果主要表现为获得市级以上主要领导获批的资政成果,或具有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或被宁波市主要企业实际应用的产业化经营与管理方案。对于被企业实际应用的产业化经营与管理方案,应具有该方案的产业发展前景、实际应用方案、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数据。必要时结题应作专家评估。
四、结题成果、结题时间和经费使用时间要求
1.结题成果要求:
研究报告(3-5万字)加决策建议稿(3000-5000字)。
2.结题时间要求:
2014年6月底前完成开题报告,提交发改委;11月份前完成初稿,组织专家验收,成果提交相关部门应用或领导批示; 12月底前向发改委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3.经费使用时间:2014年底之前全部用完。
五、投标材料
如有意向投标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大学海洋经济专项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0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社科处。
2.《宁波大学海洋经济专项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1份,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领导签字。
3.《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8日
联系人:姜颖,电话:889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处
2014-5-15